预告登记
业务类型 |
预告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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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原因 |
预告登记的设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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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资料 |
必备要件 |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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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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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属于下列情形的,还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预购商品房的,提交已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建部门备案,作为登记的申请材料。 (2)以预购商品房等不动产设定抵押权的,提交不动产登记证明以及不动产抵押合同、主债权合同; (3)不动产转移的,提交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转让合同; (4)不动产抵押的,提交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抵押合同和主债权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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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1.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与预购商品房抵押预告登记可一并申请登记; 2.预售人与预购人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对预告登记附有条件和期限的,预购人应当提交相应材料; 3.买卖房屋或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中包括预告登记的约定或对预告登记附有条件和期限的约定,可以不单独提交相应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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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1个工作日(批量件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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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业务类型 |
预告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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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原因 |
预告登记的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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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资料 |
必备要件 |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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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不动产登记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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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预告登记内容发生变更的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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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即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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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业务类型 |
预告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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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原因 |
预告登记的转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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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资料 |
必备要件 |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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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不动产登记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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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按照不同情形,提交下列材料: (1)继承、受遗赠的,提交继承权公证书等能够证明继承、受遗赠的材料; (2)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法律文书; (3)主债权转让的合同和已经通知债务人的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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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即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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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业务类型 |
预告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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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原因 |
预告登记的注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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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资料 |
必备要件 |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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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不动产登记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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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债权消灭或者权利人放弃预告登记的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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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即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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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不收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