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部门:将对辖区电影院开展全覆盖检查
观影需购3D眼镜?侵权!
春节期间多部电影上映,点燃市民观影热情。然而,近日有部分市民反映,个别电影院不再提供免费3D眼镜,观看3D影片需消费者自备或到店购买。观影时额外付费购买3D眼镜,合法合规吗?记者进行了采访。
“我在准备进场的时候才被工作人员告知不再免费提供3D眼镜,需要自己购买,本来是高高兴兴来看电影,却被这件小事破坏了心情。”市民廖女士表示,她认为这样的行为不合理,“影院就应该提供3D电影观影工具,否则就不该上线3D电影”。
记者了解到,此前电影院售卖的3D眼镜价格在3元至11元不等,其中个别电影院未在平台界面显眼处告知,导致部分消费者在电影开场后才匆匆到前台购买3D眼镜。
记者从市消委会了解到,3D眼镜是观看3D电影不可或缺的基本条件,提供3D眼镜是观影服务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消费者按照3D电影的票价购买了观影服务,影院经营者应当依约向消费者提供满足观影要求的全部服务,包括向消费者提供3D眼镜等观影设施。影院自行将自身应当承担的服务义务拆分开来,转嫁给消费者,属于“不平等格式条款”。市消委会呼吁加强对影院此类行为的监督执法,纠正此类“霸王条款”,保障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随后,记者从涪城区市场监管局了解到,通过近期执法检查发现,辖区部分电影院确实存在“不提供免费3D眼镜,请自备或到前台购买”的消费提示。执法人员表示,该行为系影院转嫁自身义务,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此,对相关影院进行了约谈,要求其立即整改。目前,部分电影院已完成整改,一家拒不改正的电影院被立案调查。涪城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表示,下一步,将对辖区电影院开展全覆盖检查,坚决杜绝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记者 李桥臻 实习生 骆艺文)
扫描二维码随身看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