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社保条例对男职工申请生育陪护假是否有相关规定,如有该如何报销?
内容:
我目前就职于绵阳一家国企公司,现在妻子即将生产,我也要申请陪护假;但公司却告知陪护假期间,工资全额扣除(等同于事假),扣除的工资需通过女方的生育险来报销男方的陪产假工资;想咨询一下绵阳社保条例是否有相关规定支持;如有该如何报销?
答复:
根据《关于调整生育保险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绵人社发〔2012〕78号 )文件规定:“参保企业男职工均可另支付7天生育津贴”。如你和妻子在同一社保局参保,可将你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参保证明(盖工作单位鲜章),与你妻子的生育保险申报资料一起,交你妻子参保地社保局报销。如你和妻子参保在不在同一社保局参保,可将你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参保证明(盖工作单位鲜章),与你妻子生育保险申报资料的全部复印件一起,交你本人所在的社保局报销。咨询电话:0816-2223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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