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市人大常委会依法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出台后,平武县人大常委会先后召开党组会、主任会进行传达学习,并紧密结合实际出台实施意见,推动省、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在平武落地落实,统筹实现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
(一)狠抓宣传贯彻。“一府一委两院”要坚定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市委、县委的安排部署,认真贯彻省、市《决定》,特别是对县、乡人民政府和县级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开展防疫工作的规定进行细化落实。在防控工作中,要注重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
(二)狠抓分类防控。认真学习2月12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精神,落实分区分类精准防控规定,根据县域风险等级适时调整优化差异化防控策略。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统筹抓好企业复工复产、学校复课等各项工作,并建立健全各项工作预案和应急预案,压实行业部门和属地政府、学校、企事业单位责任。
(三)狠抓工作统筹。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在狠抓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要统筹抓好农业生产、项目建设、脱贫攻坚、经济发展、民生保障和社会稳定等各项工作,把疫情影响降到最低,全力以赴推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四)狠抓依法监督。县人大常委会将适时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推动公共卫生、生物安全法律法规有效实施。同时,县人大常委会还将通过听取专项工作报告等方式,加强对省、市人大常委会《决定》执行情况的监督。
(平武县人大常委会内司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