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四川省林业和草原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四川省林业和草原行政处罚裁量标准(一)》的通知
川林规发〔2023〕1号
各市(州)、县(市、区)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大熊猫国家公园各管理分局:
为规范行使我省林业和草原行政处罚裁量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2〕27号)及《四川省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规定》(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78号)等规定,我局制定了《四川省林业和草原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四川省林业和草原行政处罚裁量标准(一)》,已经局2022年第32次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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