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观义镇红旗社区主任王训东冒领低保问题。王训东隐瞒其女儿户口迁出的事实,在2016年至2017年3月期间,以其女儿名义冒领低保款0.4万余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物予以收缴。
2.长卿镇中心村五社党员白长兵冒领低保问题。白长兵未如实及时上报其2015年度其父母先后死亡情况,违规继续领取两人低保款至2016年第二季度,共计0.2万余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物予以收缴。
3.金龙镇松花村原文书张云国隐瞒实情将自己纳入低保问题。在2014年6月金花村精准扶贫户评议时,张云国隐瞒自己已购买社保的事实,导致该村将其纳入精准扶贫户,造成不良影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马迎乡流泉村原支部书记李万军、支部副书记李武先挪用资金问题。2014年至2015年11月期间,李万军和李武先违规决策,将危房改造补助款1.85万元挪作村集体其他事项使用。二人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卧龙镇原镇长华崇勇,原副镇长冯彦博滥用职权问题。2012年2月至2016年1月期间,华崇勇和冯彦博违规同意将“人饮工程”补助资金拨付至卧龙镇的村社集体或干部个人账户,致使该镇5个村截留挪用“人饮工程”补助款。二人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