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绵阳两级法院全面启动“我为群众办实事”高效为民集中执行行动,截止1日16时,共执结案件138件,到位标的907万余元,罚款5000元,司法拘留5人,被执行人信息纳入失信、限制高消费56人,有效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胜诉权益。
通过强有力的执行手段,推动实际执结和执行完毕一批“硬骨头”“老大难”案件,群众关心的我们更上心,接下来,我们摘选了一组典型案例……
微信年账单上百万,被执行人还在喊没钱
法院:强制执行不拖沓
高新区法院执行张某与邓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被执行人邓某某具有履行能力,以和妻子协议离婚的方法,将其名下全部财产转移到妻子名下,对履行义务再三食言,且法院调出邓某某名下“微信百万账单”证据后,仍未主动履行,反复挑战法律权威,致使法院生效判决长期得不到执行,高新法院依法对其进行司法拘留,促使其家人主动帮助履行债务,对有能力履行而不履行的被执行人实施坚决打击,有效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我也想还钱,但我确实拿不出钱!”
法院:巧用“八字诀”解纠纷
经开区法院集中约谈小组在精准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甄别被执行人履行能力的基础上,因案施策,采用对有能力不执行的被执行人“坚决打击”、对确有困难的鼓励当事人“互谅互让”的“八字诀”。经开法院在执行赵某与刘某某纠纷一案时,充分考虑当事人双方关系,讲清被执行人刘某某经济情况,鼓励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让,最终双方在法官的指导下制定了分期分款方案。
转移财产躲执行,偷鸡不成蚀把米
法院:全部冻结 依法拘留
安州区法院执行张某某与王某某附带民事赔偿一案,王某某用两齿钉耙将张某某面部打伤,法院判决被告王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赔偿张某某损失81280元。执行中法院调查到被执行人在事发后第二天将自己名下定期存折进行转移,规避责任,遂传唤被执行人到法院,在明确告之被执行人不履行生效判决法院将对其依法实施司法拘留,最终被执行人承诺分期给申请人支付赔偿款,促使双方达成和解。
“我的员工是被执行人,跟我公司有什么关系?我不配合!”
法院:单位也不能置身事外
梓潼县法院在执行袁某与贾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法院向贾某就职的单位送达了协助执行通知书:对贾某在应领取的每月的工资的一半予以扣留、提取,该单位当日签收后,一直未履行协助义务。经法院催办,该单位仍不配合,梓潼法院第一时间约谈该单位负责人,向其释明未按照要求履行协助执行义务的法律后果,最终该单位承诺从2021年12月1日对贾某应领取的每月到手工资4985.65元的一半即2493元予以扣留、提取,并协助扣划至本案执行案款专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