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市中院召开了案款和诉讼费专项整治活动推进会,就省高院近期开展的2020年全省法院案款和诉讼费管理专项整治活动进行贯彻落实和安排部署。党组书记、院长马泽波主持会议并作讲话。党组成员、副院长马春梅,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潘云,市纪委监委驻市中院纪检组组长、党组成员杜成全及政治部、监察处、行装处、相关业务庭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案款诉讼费推进会会议现场)
会上,行装处廖顺英处长对本次专项整治活动背景、目标、主要内容和要求做了简要介绍,行装处工作人员对案款账面滞留情况进行了详细通报。
马春梅副院长就全面贯彻落实2020年全省法院案款和诉讼费管理专项整治活动要求,提出三点具体要求。她要求市中院及全市基层法院要提高思想认识,将该项活动作为我院迎接省委巡视联动巡察和省法院内部审计工作的专项体检。要压紧压实责任,针对遗留问题逐案清理,并严格按照市中院《关于推进案款和诉讼费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确定的工作任务和时间节点,将任务分解到庭室、落实到个人,确保件件有人管、事事有落实。要整体联动推进,一方面行装处要组织好牵头工作,迅速谋划、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将清收责任明细化、具体化;另一方面各业务庭要积极配合,严格认真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任务,全力落实沉淀款项化解工作,确保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党组书记、院长马泽波讲话)
最后,马泽波院长从全市法院工作全局的高度,对专项整治活动进行了强调部署。他强调,全市法院要提高政治站位,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指导专项整治活动。省高院部署的专项整治工作,是推动“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和“以案示警、以案促改、以案促防”专项整改及内部审计整改的重要举措,全市法院应该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付诸实际。同时,诉讼费作为重要的国家财政收入,是促进社会公平、改善人民生活的重要物质保证,全市法院应该站在司法为民的角度,对诉讼费做到依法应收尽收,有效防止国家非税收入流失。要建立工作协调机制,以从严问责的工作态度倒逼专项整治效果。建立“一把手”作为专项整治活动第一责任的工作机制,全市法院院长对专项工作要坚持亲自挂帅、靠前指挥。同时,把应收未收诉讼费的收取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建立长效机制,着力推进相关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凡对该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部门及个人,严格追责问责,以铁的纪律推动该项工作收到实效。